網頁

2012年6月22日星期五

蘋果打輸侵權案 誤導消費者判罰款
2012-06-22
蘋果公司先後在荷蘭、澳洲連輸兩場官司。該公司控告南韓三星公司產品侵犯其專利案,遭荷蘭法院裁定敗訴;而澳洲法院亦判新iPad的4G功能誤導消費者,判處罰款二百二十五萬澳元。

三星早前入稟荷蘭海牙法庭,指控蘋果iPhone、iPad系列產品,在連接網絡過程中,侵犯該公司有關3G技術的專利。法庭最終裁定三星得席,蘋果需就侵權事宜向三星賠償,但法院未有公佈賠償金額。

罰款1770萬

據悉,賠償會按iPhone、iPad在荷蘭的銷售量計算。三星隨即發表聲明,歡迎荷蘭法院裁決,認為裁決證明蘋果曾利用三星的創新技術。

另外,澳洲一名新iPad用戶投訴,蘋果在新iPad的電視廣告中,表明該平板電腦支援WiFi無線上網及4G流動數據網絡,令消費者誤以為它可使用當地4G網絡,但事實上新iPad因頻譜差異,而不支援澳洲4G網絡。

蘋 果事後承認廣告確實存有誤導,並同意讓消費者退貨。而澳洲聯邦法庭裁定,蘋果必須為錯誤,支付二百二十五萬澳元罰款(約一千七百七十萬港元),另支付三十萬澳元(二百三十六萬港元)堂費。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