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打輸侵權案 誤導消費者判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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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6-22 |
三星早前入稟荷蘭海牙法庭,指控蘋果iPhone、iPad系列產品,在連接網絡過程中,侵犯該公司有關3G技術的專利。法庭最終裁定三星得席,蘋果需就侵權事宜向三星賠償,但法院未有公佈賠償金額。
罰款1770萬
據悉,賠償會按iPhone、iPad在荷蘭的銷售量計算。三星隨即發表聲明,歡迎荷蘭法院裁決,認為裁決證明蘋果曾利用三星的創新技術。
另外,澳洲一名新iPad用戶投訴,蘋果在新iPad的電視廣告中,表明該平板電腦支援WiFi無線上網及4G流動數據網絡,令消費者誤以為它可使用當地4G網絡,但事實上新iPad因頻譜差異,而不支援澳洲4G網絡。
蘋 果事後承認廣告確實存有誤導,並同意讓消費者退貨。而澳洲聯邦法庭裁定,蘋果必須為錯誤,支付二百二十五萬澳元罰款(約一千七百七十萬港元),另支付三十萬澳元(二百三十六萬港元)堂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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