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年前,我打你一拳,罰款了事,不用坐監;兩年前,我踢你一腳,判處社會服務令,不用坐監;而今年,我在鏡頭前摑你一巴,只判感化與停牌,都不用坐監!雖然你陀鐵「點三八手槍」,但我「陀」着的叫「特權 」 --- 阿叔是司法界高層,舅父又是大有錢佬,「吹咩」!我危險駕駛、醉酒駕駛、襲警都不用受牢獄之苦,因為我患病,除了鬱躁症外,更患有「有錢佬特權病」,「吹咩」!你有12粒子彈護身,我有「五指神功」護體,「吹咩」?
前天早上,我一如既往聽着「晨光第一線」- 一個有益身心、充滿正能量的節目,既可以聽到主持人嘻嘻哈哈,同時又能帶出一些社會及人生的真道理,其中一句「Reward and punishment are the wall of the city」,便道出了法律賞罰分明,正是社會的基礎及基石。
這讓我回想起在過去48小時裏,不論是坐在茶餐廳,與客戶午膳,在家中與兒女聊天,又或在辦公室內同事間的閒談,都不難發現,此刻已是全城陷入公憤,對於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侄女Amina Mariam Bokhary,第3度襲警又輕判,實在氣憤難平,唔係「大細超」,你信唔信?
而我在收看電視新聞之時,就更對主審法官判刑所持的理據與判詞的思路感到費解。法官判詞指出,他處以輕判的原因有四。
首先,是因她「家境優秀」,這當然啦,她的阿叔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,舅父又是香港交易所主席夏佳理,更剛剛拿取了「荷蘭水蓋」(「大紫荊勳章」)!
第二,是她「受過良好教育」,從她曾犯刑毀、涉嫌藏毒,到危險駕駛、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樣本、特別是襲警、與感化官「溝通」等,都足已看得出,她所受的教育不只是「良好」,而完全是「超班」!
第三,法官又指她本身沒有「暴力傾向」,這個亦沒錯,因她還未至於把警員打死吧!
最後的原因是,因為她「有病」,這個我都明白,因為她所患的,根本就是挑戰香港法律的「特權病」!
判刑的理據,主要基於其今次的感化報告,卻沒有思量法律最重要的精神,那就是看得見的公道,看得見的公平;而更重要的,是她已有連續3次襲警的紀錄,男警她要打,女警她又踢,在鏡頭前她更出手掌摑。為何仍能以一句「有病」就可以把所有刑責都推諉呢?如果真的是「有病」的話,大概是我們的司法制度出了毛病 - 「大細超」病才對!或許主審法官可以一錘定音,就中國的做法般,放她去火星「保外就醫」罷了!
我們香港市民並非因為「憎人富貴」,不滿她的判刑太輕而需要洩憤,而我驚訝的是,其判詞的邏輯性與量刑基礎,以及主審法官的公義性都讓人質疑。
到底香港法治的精神,除了獨立,還有公正嗎?量刑的尺度,是否有參考她過往的紀錄?每數年她都會醉酒犯案一次,而法官有否翻看她過去3次的感化報告,何以都是相類似的結果 ---她是一個沒有暴力傾向的「好人」,可是卻又總做出暴力行為---襲警呢?
從這案件所見,刑罰似乎更像是由感化官去量刑,多於由法官去判決。這樣的量刑處理、判詞內的邏輯和思路,才是真正令我憤怒的原因,這個判決為社會及執法人員帶來許多思想上的矛盾,也對警隊的士氣及前線的執勤人員,帶來一個重大的打擊,更是對香港司法制度摑了狠狠的一記耳光。
要知道,香港警察不是給「病人」洩憤的箭靶,我們的司法制度,也不是給「病人」逃避責任的一個安全網。這次,她掌摑了香港的執法人員,而那個判刑,卻掌摑了香港的司法制度的正義!幸好,在這樣的制度下,我們香港還有着不偏不倚、不畏強權的傳媒敢於說實話,也有一眾「無病」的香港人用思想、持平的心去判斷這單案件的對與錯、懲罰的輕與重。
後記:
律政司已決定就事件提出覆核,希望最終的結果,能證明到香港的司法制度不單具獨立性,而且還有真正的公平與公義。就讓我們香港人拭目以待吧!
每日金句:不要被環境去改變你,你要去改變環境。
黃毅力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